【新闻报道】法制时报报道郑进东”法援山区,援楚精彩“
发布日期:2016/08/03 09:40:21已浏览:

     本报记者宋飞杰

  “当受援群众脸上的愁云不再,当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当群众通过法援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时,我感到很欣慰,因为这是对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的认同。”谈起三年来的经历,在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志愿者郑进东律师的脸上洋溢着笑容。

  三年,对于白沙需要受援的群众来说时间不长,对于背井离乡远离至亲的郑进东来说不短。三年时间里,郑进东在小小的白沙山区县,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与博大无私的爱,在法援工作中书写出了精彩,并证明了:只要心有所向,小山区同样也有大舞台。

  心有所向 2千平方公里献真爱

  “律师,是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阳光、惠民工程。作为法律援助的中坚力量,律师不应当只盯着钱去匡扶公正,而应当有所奉献与担当。”

  郑进东来白沙之前是湖北锡爱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律师执业十多年的经历中,他经常思考“律师”二字的含义及其社会责任。2013年7月,司法部面向全国招募“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郑进东找到了自己的方向,经报名并通过层层推荐选拔后,如愿成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中的一员。同年7月,他怀抱着服务社会、服务弱势群众、让法治阳光照耀千家万户的理想,从湖北孝感来到了当时无律师事务所、无律师的国家级贫困县——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

  在三年时间里,郑进东平均每年要受理近百宗法律援助案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千余人次,代书法律文书十余次。他用足迹丈量了白沙县2117平方公里土地,用真诚为少数民族自治县11个乡镇,91个村(居)委会,431个自然村送去了法治知识。

  爬山涉水 只为法治根植民心

  “做好法律宣传,比办理个案更有意义。通过不断地法治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使群众有纠纷寻求法律,有困难寻求法律援助,实现其合法诉求。”郑进东牢记当初自定的“不负重托·不辱使命”的誓言,以各种方式向山区播撒着法治阳光,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白沙黎族自治县素有山的世界、水的源头之称。山水白沙是美丽的,但另一方面却说明了山路曲折与陡峭。尽管道路行走艰难,但为了群众能学到法律知识,郑进东毅然背起沉甸甸的宣传资料穿梭在乡间小道上。不论是指定的“3.8”、“3.15”、“6.26”、“12.4”等宣传日,或者没有指定的宣传日,只要郑进东不办案,在白沙县城、乡镇街边等都能看到郑进东在“吆喝”着,他除了发放相关的宣传资料,向过往群众讲解法律之外,还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为提高全县法律援助联络员、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法律素养,郑进东精心备课,以身边发生的案例,讲解收集与保全证据的重要性,及如何依法调解矛盾纠纷。在对初任公务员、大学生村官、驻村第一书记、县直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等进行法治宣传时,他通过对《宪法》、《行政诉讼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解读,让大家熟悉法律规定,促使他们依法办事;通过对全县妇联干部进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的法律培训,让大家知道如何应对家暴及了解妇联在反家庭暴力中的职责与作用。据统计,三年来郑进东共作讲座报告76场次,受众近万人次。

  关爱少年 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让未成年人知法守法,远离违法犯罪,避免非法侵害是郑进东在法援工作中对未成年人的一种呵护。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郑进东三年走遍了全县所有的中小学校,给小学生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自己,防受侵害;以案释法,向中学生讲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远离违法犯罪,健康快乐成长;为使学校、家庭、社会都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在司法局的组织下,他通过学校的责任与保护、监护人的责任及家庭保护等多个层面剖析未成年人受伤害及犯罪的成因,让全县5000多名家长、老师从其讲解中受益。

  在对小学生作“保护权益 防止侵害”、中学生作“预防违法犯罪·健康快乐成长”讲座时,为了使学生们听明白,他夜以继日不厌其烦地修改、充实课件,并以讲故事的形式,跟同学们娓娓道来;为引起学生兴趣,他激情满怀地走下讲台与同学们互动。为更好地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该县组织中小学校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时,他全程参与了初赛、复赛及决赛的试题、演示动漫的选取、参考答案的确定等工作。该活动对未成年人保护、预防违法犯罪,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在开展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无论是未成年人受侵害的民事案件,还是指定的未成年人辩护案件,郑进东均全力做好代理及辩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三年来共有20余名未成年人犯罪案得到免于起诉或从轻处罚,并重新回到课堂继续学业。

  亲情服务 弱势者权益的保护人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每当夜深人静,独坐灯前,我都扪心自问:工作中,是否思有不及,是否力有不尽?唯恐因自己的疏忽或未尽全力,导致未能全面、及时地为受援人维权;再或者因自己言行不检,导致派出地、服务地单位和“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声誉受损。为此,我时时警醒,日日反思。”这是郑进东自重慎独,勤勉尽责,全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主导思想。

  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是郑进东开展法援工作的首要工作。在每一宗受援案件中,郑进东把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都当做自己的亲人,并竭其所能地收集证据,出庭力辩,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于他认真办案,受援对象也把他当作亲人,称其服务为“亲人服务”,并赠送他6面锦旗。

  郑进东心为受援对象所思所想的认真办案,不但受到当事人认可,而且也受到白沙县司法局领导、律师同行及社会各界的认可。在采访中,记者从他所办的法援案件中领略到了其办案的专业、认真、精细与担当。

  个案一:33年“黑户”帽子终被摘

  2014年9月9日,村民符某某到法律援助中心求援,称自己刑满获释后,因没有户口而无法生存,请求法援中心帮其办理户口。经了解,其父亲为白沙县人,在其2岁时,因父母感情不和,母亲带他数次改嫁,导致其一直未能上户口。法律援助中心作为特殊案件予以受理。郑进东经向县公安局、符某某驻地派出所、司法所多方协调,并做通其父亲、村委会的工作,最终使小伙子圆了户口梦。日前已出外打工。

  个案二:14名农民工拿到了工钱

  四川到白沙县“美丽乡村建设”工地施工的14名农民工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工地欠其工钱两月有余,找工地项目负责人、包工头等均未能追回。为了让农民工兄弟拿回他们的血汗钱,他头顶烈日、涉水过河,多次往返工地,找出了躲起来的项目负责人,并使双方达成协议。

  个案三:调解一只鸡纠纷  化解多年恩怨

  原告符某某家的一只鸡不见了,满院都找不到,就以为她家的鸡被邻居藏了起来。双方为此争执中,被告将原告殴打致伤住院,花去3000余元的医疗费用。在为原告提供法援时,郑进东得知双方还有更多隐情。原来,原告之子曾与被告之姐有过恋爱纠纷;被告之父曾对原告之孙故意伤害,因此被定罪量刑;本案开庭之前,被告之父因病去世。经与主审法官沟通,郑进东借助村委会和调解委的力量,促进双方达成调解。此案既解决了双方当事人多头纠纷,又维护了社会和谐。

  个案四:工伤赔偿即时到位

  刘某应聘至一木器加工厂做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两个月后,刘某因踏实肯干被提拔为小组长,负责指导新手操作。有一天刘某为新手示范时,因突然断电致其手指被电锯所伤。刘某被送医院治疗时,厂方垫付了全部医疗费,后治疗期间的误工费用发生分歧而到法援中心寻求援助。郑进东接受指派后以提供劳务者受损害责任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促使双方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使其拿到了误工补偿。

  个案五:服务上门保障残疾劳动者权益

  刘某某与白沙县某单位的协检员,每月工资仅500元。刚开始的几年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后,后面就没有再续签劳动合同,并一直在该单位工作,2014年1月23日,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发文,决定停止聘用刘某某等3人,刘某某等3人虽然为此多次信访,但仍得不到解决。当刘某某打电话到法援中心并希望援助时,郑进东考虑刘某某因残疾无法行走,就上门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并代理提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为其争取到了经济赔偿金和补发工资差额45570元。

  “真达达啦” 山区援出了精彩

  “真达达啦”(黎族方言:谢谢你了)!当郑进东为黎族老人提供法援,且维护了他们权益后,黎族老人发出内心的“真达达啦”,让郑进东感受到做一名志愿律师的无尚光荣。郑进东说:“做志愿者虽然不赚钱,但在白沙我却收获了因受援人得到援助后的笑脸及由此给我带来的幸福与快乐!”

  光阴似箭,转眼间郑进东在白沙县三年服务期限已满。三年中,他常怀感恩与感谢,感谢白沙县县委、县政府领导对他工作和生活的关爱。该县司法局为了使他出行便利,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为他配了一辆摩托车;在办案时因语言难以交流时,司法局又为他派出翻译;该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琰春,副县长符健友等领导的时常看望、慰问等。

  三年中,虽然郑进东把精力倾注于法援工作,但时不时的思乡之情也会涌上心头。去年中秋时节,他想给母亲寄去一盒月饼,妈妈给他打电话说,让他寄之前在每一块月饼上都咬上一口,这样,家人分享他咬过的月饼就算团圆了……

  2014-2015年度,郑进东律师被指派为海南省“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团副团长;2015-2016年度,被指派为海南省“1+1”志愿律师团团长。虽然这个团长是个虚职,但却证明了郑进东的担当与奉献及组织对他工作的认可。

  “白沙给了我一个体现自我价值和心灵升华的机会。”郑进东甘做一名服务山区的志愿者,其敬业精神及脚踏实地工作得到了领导的赞誉,也收获了荣誉:白沙县人民政府给湖北省司法厅、孝感市司法局发送的感谢信,对郑进东在白沙的志愿工作予以充分肯定;2014年7月11日,在人民大会堂,郑进东受到十届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顾秀莲、司法部部长吴爱英等领导的接见,并被授予2013年度“百姓心中最满意的模范志愿律师”;2015年4月10日,被评为“2014年为民办实事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在海南省2015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受到通报表扬。2015年5月27日,被孝感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选为“孝感市第二届优秀志愿者”,2015年6月,被白沙县司法局评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7月被评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优秀法律援助律师。

  在郑进东的日记里有这样一段话:“在白沙的每一天我都是在忙碌中快乐着。法援工作使我真切地感受到白沙群众的真诚与朴实和当地党委政府对法律人才的重视。我将继续加入‘1+1’法援行动,尽己能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使‘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这朵公益之花,在服务地开得更加绚丽!”

    链接地址:

http://fzsb.hinews.cn/html/2016-07/04/content_7_1.htm




上一篇:【新闻报道】中国律师网报道郑进东“撒向山区都是爱”

下一篇:【新闻报道】孝感日报报道我所在杨店律师大课堂活动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乾坤大道8号乾坤购物西侧乾坤写字楼9楼。 电话:0712-2466946

© Copyright 2008 湖北锡爱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鄂ICP备15003161号-1 鄂公网安备 42090202000435号

您是当前第位访问者 技术支持:大鹏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