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现象与法律解读】校园“裸条借贷” 谁在背后做恶
发布日期:2016/06/25 18:28:31已浏览:


    随着校园借贷的蔓延,借贷方频出新招,从起初的“无担保、无抵押”到近来触目惊心的“拍个裸照,立等可取”。种种令人瞠目结舌的事实,引起人们对校园借贷乱象的极大关注。


    近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有高利贷从业人员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向大学生提供“裸条借贷”的现象,“一手举着自己的身份证放在胸前,一手拿着手机自拍,然后把照片做‘信用抵押’传给高利贷,只为借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经过媒体和网友的曝光,“裸条”事件被公之于众。


    所谓“裸条借贷”,即指借款人(多为在校女大学生)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借款并设定高额利息,以借款人手持身份证的裸体照作为担保,当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时,贷款人以公开其裸照和与借款人父母联系的手段逼迫借款人还款。


    校园“裸贷”这个陷阱


    民间借贷,惯常所见,以自愿为原则,以契约为凭据。而“裸条借贷”则用裸体照片替代借条,多家媒体特约评论员斯涵涵认为其目的在于将女大学生的青春身体及其蕴含的身份“价值”投入到一场场险恶龌龊的交易中。


    为了在大学生身上掘金,借贷人已经“机智”到令人叹为观止的地步;而借贷的大学生理性、自律的失守程度也让人惊讶不已。


    喧嚣的商品时代,有些大学生不懂得量入为出,虚荣攀比,还有人打着创业的名义胡乱花钱,常常导致入不敷出。在利益和欲望面前,人的节操可能会“裸奔”,而商家的无良也可能“裸露”。就像“裸条借贷”一样,为了实现借贷利润,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不惜铤而走险,触碰法律,上演了用身体“交换”金钱的龌龊一幕。


    让人更为惊讶的是受害女学生一步一步落入“裸条”陷阱的经过。曾有媒体曝出,一名女大学生因为想开网店而开始接触周利率高达30%的网络借贷,还不起后只能再借钱还前债,为了能借到更多的钱,她同意“裸条”借贷。在短短4个月间,其共向15人先后借款12万余元,最后债务滚到25万余元,其裸照被扣在3个债主手中。


    一家网站就“‘裸条’女生和高利贷团伙谁在主动作恶?”做了一项调查,共有69347名网友参与投票,其中选择“女生”的占比为55.64%,而选择“高利贷团伙”的占比为44.36%。


    利用“裸条”进行高利放贷虽是违法行为,但超过一半的受访网友却认为“裸条”女生才是主动作恶者,其依据为大学生应该是有完整正常心智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预测这样的事情会产生怎样的后果。能接受以“拍裸照”进行借贷,其品行也未必端正。


    斯涵涵认为在校大学生已年满18周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界限。每一个大学生在校学习知识,还要学习管理自己,控制不良情绪及欲望,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价值观。”她评论道。


    4月份,教育部联合银监会印发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未经批准在校园推广网络借贷的要依法处置。但当前的问题是,很多校园贷根本不需要所谓的批准,而是通过线上接头、线下交易的方式,操作极为隐蔽,也给监管带来很大难度。


    互联网平台掩护多为私下交易


    伴随着“裸条借贷”事件的猖獗,人们在感叹事件荒谬的同时,也在追问到底什么人愿意拿身体和尊严做抵押,而由“裸条借贷”形成的产业链更让人觉得触目惊心。


    据媒体报道,除威胁公布裸照外,借款人还会在贴吧、论坛公开出售“裸贷”女大学生的照片,甚至还会威胁逾期未还款女生提供性服务。


    业内人士表示,“裸条”并不是因为网络借贷平台才出现的,早在前几年小额借贷公司火爆的时候就有这种现象,不仅大学生打“裸条”,已参与工作的社会人员亦有此现象。


    据一位高利贷放贷者介绍,业内向大学生借款一般还会根据学校层级作出区分。一般专科(只要统招即可)三年级学生的额度为6000元,12个月还清;非毕业班专科生10000元,最多24个月还清,且需在毕业前还清;本科一般不做限制,额度为15000元,最多分36个月还清;重点本科及研究生博士生的额度还会更高一些。上述所有产品均可提前还款。


    此外,多名从事网贷的业内人员表示,他们可以使用多家不同的网络借贷平台为借款者提供“裸条借贷”服务,看对方的需求进行选择平台。据悉,放款者在多个互联网借贷平台提供这一服务,但大多为私下交易,互联网平台只是一个幌子,或者是变相隐藏的手段。


    一名自称受害的女大学生李丽(化名)透露,2月份她因为创业,在一家网络借贷平台进行了注册。据其回忆,该平台实行实名制,必须上传身份证、学生证以及填写家庭信息,包括家里人的联系方式。


    李丽通过该平台第一次借了500元钱,周利率30%。因为没能在还款日期将欠款还上,她重新借了新贷还旧债,周利率仍为30%,利滚利后,钱款目前高达5.5万元。


    由于不敢声张,李丽想再次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还款。但此时对方已不再轻易借款,并要求其手持身份证拍裸照作抵押,待钱款还清后再将照片退还于她。无奈之下,李丽只得照做。很快,新的还款日到了,李丽仍还不上。对方表示,不还的话就会把照片发给其家人甚至公开。


    李丽还透露,在一些借款QQ群里只要喊一句谁接女生裸条,就会有很多人联系。她身边很多女同学都被卷了进来,但她们大部分都不大愿意讲出来。


    借贷者为何将魔爪频频伸向女大学生?究其原因是他们在经济能力方面存在弱点。有的女生,想做点小生意但不好意思问父母要,便想到“裸贷”;有的女生,“裸贷”只是为了供自己消费;有的女生,因为谈恋爱需要花钱而进行“裸贷”。


    “裸贷”涉嫌多重违法和不合法


    “裸条借贷”的方式不但突破了道德约束,也挑战了法律底线。


    “欠债归欠债,解决纠纷有多种途径,但无论如何不能采取法外的手段。”律师张新年表示,借贷者与放贷者签订类似“裸条”这样的合同,由于违反公序良俗,“借贷合同首先就是无效的,在此基础上的一些担保条款也是无效的。”


    张新年称,在此事件中,裸照或视频的发布者严重侵犯了受害者的隐私权,如果达到一定程度,轻者可对其予以治安处罚,重者可以侮辱罪或传播淫秽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传播视频,则涉嫌触犯刑责更为严厉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也有专家认为“裸条借贷”是“一个巴掌拍不响”,除了平台失范,还有青年女生懵懂无知的一面。“女大学生一般无经济收入,花销大,社会经验少,自我防范意识较弱,而放贷者正是抓住了这些特点实施“裸条借贷”。同时,畸形的消费欲望和虚荣、攀比、超前享乐的扭曲心态,使她们一步步陷入“债务危机”,将自己推向龌龊的“狼窝”。


    面对这种涉嫌多重违法和不合法的“裸条借贷”,业内人士认为除了应该加强对相关大学生加强教育和引导之外,对“裸条借贷”现象本身,公安部门、金融监管、工商管理和网络监督等部门要采取联合行动,切实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打击网上高利贷团伙,不能任其“裸奔”。


    对于借款人来讲,“裸条借贷”的风险不仅是高利贷,还潜藏着高利贷分子以私密照作要挟逼迫其做其他违背意愿的后患。


    (资料来源:《南方都市报》《西安晚报》《兰州晨报》《新京报》、新华网、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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