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汇报
-------湖北锡爱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袁琛丽
湖北锡爱律师事务所系孝感市司法局直属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于2008年9月成立。现有执业律师14名,实习律师4名,行政管理内勤1名。党支部于2009年12月成立,2015年5月换届选举党支部书记为袁琛丽同志。党支部书记为合伙人律师,现有党员律师3名、预备党员1名、党员发展对象1名、入党积极分子2名。2016年5月20日,按孝感律协党总支《关于在全市党员律师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通知,要求在律所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现将我所“两学一做”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学习意识,营造良好氛围。5月底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动员会议,在全所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和省、市、县文件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部署。要求每位党员同志围绕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制定“主题党员活动日”方案,开展逐句诵读《党章》活动。7月组织专题活动,开展书记讲党课、学习先进典范发言等,促使活动氛围深入。
2、完善机制,规范组织生活。根据建立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正常化工作机制要求,向党员传达了《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新《条例》、《准则》。对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及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进行全程记实,将其作为年终考核和党员评先树优、组织处理的重要依据。每月固定1天作为党员活动日,在坚持“三会一课”基本要求和活动内容的基础上,创新活动形式,吸引律师参与,活跃党内组织生活,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把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评议、入党积极分子评议等工作结合起来,制作流程图,统一印制评议票,组织党员开展自评和互相评议,让党员明确自身不足,树立努力方向。
3、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对于学习教育活动,细化学习计划,主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书记带头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示范带动全体党员律师积极投身学习教育,确保学习教育规定动作一个不漏、规定标准一点不降、规定要求一个不少。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践行承诺,履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体责任,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巩固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推进律师行业发展各项任务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两落实。问题清单式督查整改,掌握全所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真实情况,对照督查清单整改落实,确保所有党员律师学习教育真正落实。
4、创新学习形式,确保学习实效。开展夜读活动,要求每名党员每天晚上抽挤一个小时时间,自行夜读,对党章党规、系列重要讲话、准则条例等读本进行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牢记党的宗旨,把牢政治底线,补足“精神之钙”,铸牢“党性之魂”。将“两学一做”活动融入日常工作中,6、7月,律师进社区、进村开展平安稳定法制宣传将近10多场,党员律师到所在村参加基层党组织集中学习活动。7月来,汛情严重,号召全体党员律师把积极投身防汛抗灾作为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具体行动,关注所在村的防汛抗洪工作,在关键时刻要挺身而出,真正做到“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
二、存在问题:
根据局党委督导组第一轮督导反馈的情况,结合自查发现以下问题:
一是落实任务不及时。前期的工作存在一定的滞后现象;二是工作开展不规范。党员学习内容更新不及时,活动虽然开展了,但是文件资料不规范、不健全,如活动照片等未完善。三是对习近平同志讲话精神理解存在一定的不足,在政治上不是正真的明白人,可能对我所业务开展带来严重影响。
三、下一步打算:
加强领导,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推向深入
(一)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学习的主体责任,把开展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党支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保障工作力量。书记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不仅要管好党员,还要管好律师、带好队伍。要针对党员、律师的实际情况和学习需要,提供适合的学习资料和时间、场地、经费等必要保障。
(二)注重宣传,突出特色。在利用多种形式宣传,营造深厚的活动氛围基础上,一是要及时汇总活动动态,交流工作经验;二是结合律师业务开展,统筹安排集中学习教育;三是要结合年度工作目标方案开展学习讨论。
(三)加强监督,确保成效。由党支部书记领导“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由其他合伙人配合,对党员律师开展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监督,及时了解党员和律师学习教育情况,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两检验,把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全所实现“一盘棋”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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